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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8来源:
日前,山东省临清市监委对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采购员张春生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张春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涉嫌受贿犯罪。
张春生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利用负责硫磺采购业务的职务便利,将手中公权力变成非法谋取私利的工具,靠企吃企、搞权钱交易,构成严重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鲁西集团下属化工事业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春生开除处分。临清市监察委员会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春生简历
张春生,男,汉族,1988年2月生,山东省聊城市人,专科学历,群众,2011年12月参加工作。
2011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员工;
2015年4月至2018年7月历任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肥原料采购处采购员、氟硅盐事业部采购员;
2018年7月至2022年10月任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员;
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任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水处理单元员工。
(中国中化鲁西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聊城市临清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