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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5来源:
中国中化日前,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联合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监委对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人事部原高级副主任陈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玲利用先后担任晨光院人力资源处工资保险科科长、人事部主任助理、人事部高级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在审核和办理晨光院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款、职工年度奖励和补发年薪、外聘生产营运顾问咨询服务费等工作过程中,采取侵吞、骗取等方式,将国有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陈玲身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心存侥幸,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国家资金,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监委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玲简历
陈玲,女,汉族,1975年2月出生,四川富顺人,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8月至2005年5月,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二厂五车间工人;
2005年5月至2015年9月,历任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人事处综合保险管理员、人力资源处工资保险科副科长、科长;
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任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人事部主任助理;
2018年6月至2022年8月,任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人事部高级副主任;
2022年8月被免职。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监察委员会)